既来之,则安之的成语故事


既来之,则安之

拼音jì lái zhī,zé ān zhī

基本解释原意是既然把他们招抚来,就要把他们安顿下来。后指既然来了,就要在这里安下必来。

出处先秦 孟轲《论语 季氏》:“夫如是,故远人不服,则修文德以来之。既来之,则安之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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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历史出处
债台高筑 东汉 班固《汉书 诸侯王表序》:“有逃责(债)之台。”唐 颜师古注:“服虔曰:周赧王负责(债),无以归之,主迫责急,乃逃于此台,后人因以名之。”
浇风薄俗 唐 陈黯《辩谋》:“得之则逸身丰家,不得则嫉时怨命,噫,此真浇风薄俗者之心也。”
绳之以法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
吉星高照 陈残云《热带惊涛录》:“那是他在香港当学徒时刺上的,带有‘吉星高照’之意。”
章甫荐履 《文选 贾谊<吊屈原文>》:“章甫荐履,渐不可久兮。”
处之泰然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雍也》:“子曰:‘贤哉!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。”宋 朱熹注:“颜子之贫如此,而处之泰然,不以害其乐。”
紫陌红尘 唐·刘禹锡《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,戏赠看花诸君子》诗:“紫陌红尘拂面来,无人不道看花回。玄都观里桃千树,尽是刘郎去后栽。”
四书五经 汉 班固《白虎通 五经》:“五经何谓?谓《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也。宋 朱熹着有《四书集注》。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惜指失掌 《南史 阮佃夫传》:“佃夫拂衣出户,曰:‘惜指失掌邪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