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醋海翻波 | |
| 开门见山 | 宋 严羽《沧浪诗话 诗评》:“太白发句,谓之开门见山。” |
| 披肝沥胆 | 唐 刘贲《应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策》:“或有以系危之机,兆存亡之变者,臣清披肝沥胆,为陛下别白而重言之。” |
| 旦夕之间 | 汉·无名氏《焦仲卿妻》:“蒲苇一时纫,便作旦夕间。” |
| 信及豚鱼 | 《周易 中孚》:“豚鱼吉。信及豚鱼也。” |
| 弦外之响 | 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四二:“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觉无言外之味,弦外之响。” |
| 无时无刻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:“自是行忘止,食忘餐,却像掉了一件东西的,无时无刻不在心上。” |
| 营私舞弊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:“南洋兵船虽然不少,叵奈管带……营私舞弊,那里还有公事在他心上。” |
| 百无一是 | 宋·袁采《袁氏世范》:“至于百无一是,且朝夕以此相临,极为难处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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