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语弃市的成语故事

拼音ǒu yǔ qì shì
基本解释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。
出处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偶语弃市的典故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偶语弃市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浇风薄俗 | 唐 陈黯《辩谋》:“得之则逸身丰家,不得则嫉时怨命,噫,此真浇风薄俗者之心也。” |
| 不二法门 |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 |
| 酒囊饭袋 | 宋 陶岳《荆湖近事》:“马氏奢僭,诸院王子仆从烜赫,文武之道,未尝留意。时谓之酒囊饭袋。” |
| 匡乱反正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太史公自序》:“仲尼悼礼废乐崩,追修经术,以达王道,匡乱世反之于正。” |
| 香草美人 | 汉·王逸《离骚序》:“《离骚》之文,依《诗》取兴,引类譬谕,故善鸟、香草、以配忠贞,……灵修、美人,以譬于君。” |
| 遗形藏志 | 汉·严遵《道德指归论·上德不德》:“遗形藏志,与道相得。” |
| 如法炮制 | 宋 释晓莹《罗湖野录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书,明药之体性,又须解如法炮制。” |
| 必由之路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仁,人心也;义,人路也。”宋 朱熹注:“义者行事之宜,谓认路,则可以见其为出入往来必由之路,而不可须臾舍矣。” |
| 到此为止 | 陈忠实《白鹿原》第16章:“兆海痛苦地叹口气:‘完了。到此为止。’” |
| 忠臣不事二君,贞女不更二夫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田单列传》:“忠臣不事二君,贞女不更二夫。齐王不听吾谏,故退而耕子野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