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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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结党营私 | 宋 朱熹《朱文公文集 戊申封事》:“宰相植党营私,孤负任使。” |
| 今来古往 | 唐·崔珏《道林寺》诗:“今来古往人满地,劳生未了归丘墟。” |
| 成竹在胸 | 宋 苏轼《文与可画筼簹谷偃竹记》:“故画竹,必先得成竹于胸中,执笔熟视,乃见其所欲画者,急起从之,振笔直遂。” |
| 之死靡二 | 《宋史·忠义传一》:“若敌王所忾,勇往无前,或衔命出疆,或授职守土,或寓官闲居,感激赴义,虽所处不同,论其捐躯徇节,之死靡二,则皆为忠义之上者也。” |
| 偶一为之 | 宋 欧阳修《纵囚论》:“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,可偶一为之尔。” |
| 今是昨非 | 晋 陶潜《归去来兮辞》:“实迷途其未远,觉今是而昨非。” |
| 狭路相逢 | 元 无名氏《争报恩》:“不如做个计较,放了他回去,狭路相逢,安知没有报恩之处?” |
| 钻木取火 | 唐·慧能《坛经·疑问品》:“若能钻木取火,淤泥定生红莲。” |
| 令人作呕 | 梁遇春《黑暗》:“一面是令人作呕的名士,一面是令人作呕的俗物。” |
| 歌舞升平 | 元 陆文圭《<词源>跋》:“淳祐、景定间,王邸侯馆,歌舞升平,居生处乐,不知老之将至。” |